校內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的通知》(學位[2017]9號)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開展2017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的通知》(學位[2017]12號)精神,學校決定開展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工作。為做好本項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原則
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工作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以服務需求、提高質量、推動研究生教育內涵發展為目的,以優化學校學科結構、形成特色優勢為重點。在新增學位授權點的申請和校內審核工作中,要做到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程序規范、公開透明、平穩有序、依法依規。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工作科學有序開展,學校成立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研究生院、發展規劃處、科學技術處、社會科學處、教務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學位辦公室。
三、申請范圍及要求
凡滿足《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附件 1),并符合《吉林省新增學位授權點申報指南》(另行公布)要求的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均可提出新增相應級別(類別)學位授權點申請。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的一級學科名稱或專業學位類別見《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附件 2)。
按照《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審核工作要求》,現有二級學科學位授權點在下一次(2020年)學位授權審核工作結束后將不再保留,故本次符合相關一級學科申請基本條件的,一般應申請新增一級學科學位授權。
為保證新增學位授權點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授予質量,一般不鼓勵越級申報。即:具有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一級學科和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可申報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具有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一級學科可同時申報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具有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的一級學科和無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的一級學科,可申報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
四、申報程序
本次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包括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和報送現有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兩項內容。
(一)填報申請材料
1.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填報材料
申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的,填報《申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簡況表》(附件 3); 申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的,填報《申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簡況表》(附件 4);申請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的,填報《申請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簡況表》(附件 5)。同時,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應填寫《新增學位授權點申報條件對照表》(附件 6)。
各培養單位要根據本單位辦學基礎,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嚴格按照《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充分論證,提出符合學校辦學目標和學科發展規劃的新增學位授權點申請。
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干應確屬本學科人員。申請新增的各一級學科及現有一級學科授權點的學術帶頭人和學術骨干不能重復,申請新增的各專業學位類別及現有專業學位授權類別的骨干教師不能重復。本次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如獲得批準,其申報材料將作為該學位授權點參加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的重要依據。
2.校內現有學位授權點填報材料
各培養單位統計現有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
學術學位授權點填寫《學術學位授權點學術帶頭人及學術骨干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 7)。具有一級學科授權的,按一級學科進行統計;無一級學科授權的,按二級學科統計。在校內多個培養單位招生的學術學位授權點,統計工作由該學位授權點“負責(牽頭)單位”負責(具體情況見 附件 8),參加單位應積極配合。
專業學位授權點填寫《專業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附件 9),按類別統計(專業學位類別分設領域的,在備注中注明招生領域)。在校內多個培養單位招生的專業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統計工作由各培養單位分別負責(具體情況見 附件 10)。
以上匯總表將作為學校現有學位授權點參加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的材料之一,各培養單位在填報時應特別加以重視。
(二)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
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召開會議,根據《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對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申請材料和申請資格進行審核。
(三)工作小組核查
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小組對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申請材料和申請資格進行核查。
(四)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申請新增的學位授權點進行審核。
(五)上報申請材料
學校將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的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材料上報吉林省學位辦公室。
五、材料報送
請相關培養單位按時間要求將材料報送學位辦公室:
(一)2017年5月20日前
1.全校所有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指定本次學位授權審核工作聯系人,并報送《學位授權審核工作聯系人名單》(附件 11,一式1份及電子版)。
2.全校所有研究生培養單位(包括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報送《學術學位授權點學術帶頭人及學術骨干基本情況匯總表》《專業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各一式2份及電子版)。
(二)2017年6月10日前
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單位報送經培養單位、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并簽字的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簡況表(一式5份及電子版)及《申請新增學位授權點申報條件對照表》(一式2份及電子版)。
六、其他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在學位授權審核工作中應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培養單位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所填內容應有據可查;對違反評審紀律和材料弄虛作假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二)提交材料不得有涉密內容,涉密內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至可公開使用。
附件:
1.《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
2.《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
3.《申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簡況表》
4.《申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簡況表》
5.《申請博士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簡況表》
6.《新增學位授權點申報條件對照表》
7.《學術學位授權點學術帶頭人及學術骨干基本情況匯總表》
8.《我校現有學術學位授權點及負責(牽頭)單位名單》
9.《專業學位授權點骨干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
10.《我校現有專業學位授權點名單》
11.《學位授權審核工作聯系人名單》
相關文件:
1.《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的通知》(學位[2017]9號)
2.《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開展2017年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工作的通知》(學位[2017]12號)
工作聯系人:呂曉聲 郝 爽
聯系電話:85166261 86166352
工作郵箱:haoshuang@jlu.edu.cn
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5月5日